各博士后站单位:
为促进博士后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,现将博士后站工作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:
一、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单位,务必按照《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贯彻落实<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>的通知》(豫人[2002]33号)办理,落实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出站备案制度。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后,要按要求填写《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表》,并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等有关材料报省博管办备案。在今后的资助工作中,将备案材料作为资助依据。
二、还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单位,可将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的研究方向、专业及条件要求及时报来,我们可与外省高校、科研单位联系,提供人才信息,协助引进所需人才。
三、为全面了解我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情况,请填写《全省博士后站工作情况表》(附后,只填写涉及本地、本单位的一栏),并将原来的备案材料一并寄来(以前未报,现补上)。
四、鉴于有关单位主管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变化,请及时将管理博士后工作的部门、人员、联系方式报省博管办(可发传真到0371-5906240或5900649)。
联系电话:0371—5900161
附:全省博士后站工作情况表